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厅发布了《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典型案例》,全国共有8件案例入选,其中,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东胜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1件执行监督案件成功入选!
案例是检察机关最好的名片。近年来,鄂尔多斯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有影响的典型案例少”这一突出问题,以“学方法、提素能、严标准、出精品”为目标导向,持续抓好典型案例学习、应用和培塑工作。组织两级院开展“典型案例一起学”活动,对最高检和自治区院印发的典型案例进行集中学习,引导全市民事检察人员增强深入挖掘的意识,梳理总结的习惯,精益求精的态度。鼓励基层院发挥自身优势和特点,打破就案办案机械思维,拓宽监督思路,多角度发掘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结合最高检、自治区院重点工作和典型案例工作计划,建设全市民事检察案例库,特别注重填补空白型、以案释法型、社会影响型、法治宣传型等案例的培育、评选、推荐。
今年以来,在自治区院的指导下,鄂尔多斯民事检察典型案例培塑工作成效初步显现。除维护妇女权益执行监督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外,另有12件案件被最高检、自治区院评为典型案例,实现了从“学用”、“会用”到“用好”的转变。
此次典型案例的成功入选,是对鄂尔多斯民事检察工作成果的有力检验。下一步,鄂尔多斯市检察机关民事检察部门将继续贯彻落好自治区院“三低两少”问题治理统一行动部署要求,挖掘典型案例这片“富矿”,通过“育好案”助力“办好案”,进一步提升队伍素能,提升办案质效,推动鄂尔多斯民事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实现新突破,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