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中共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委员会召开党员大会补选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委员。
— 全体党员进行投票表决 —
会议讨论并审议通过了选举办法、监票人和计票人名单,宣读了机关党委委员候选人基本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程序,以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方式,补选产生了机关党委委员3名和机关纪委委员2名。在随后召开的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全体会议上,尹桂君同志当选为机关党委书记,纪科同志当选为机关党委第一副书记,赵芳同志当选为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郭宇扬同志当选为机关纪委专职副书记,并明确了委员分工。会议在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在雄壮的《国际歌》中闭幕。
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世林同志代表院党组对新当选的机关党委委员和机关纪委委员表示热烈祝贺。同时希望新当选的委员能够珍惜组织信任、尽快进入角色,主动担当作为,统筹抓好党建和业务工作,推动机关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会议要求:
一要坚持政治引领,在深学笃行中凝心铸魂。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不断强化理论武装,突出重点学、紧密结合学、紧跟形式学,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真正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不断提升检察人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政治可靠、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
二要强化责任担当,在夯基固本中积势蓄能。树立大抓基层的导向,高标准、严要求落实基层党建各项工作任务,持续提升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全面优化活动阵地建设,加强对党员活动室及党建宣传栏的建设和动态管理,进一步建强战斗堡垒。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三要锚定发展目标,在守正创新中实现突破。要创新思路举措,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增强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要突出问题导向,找准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的切入点,做优做强“党建+”红色引擎,全面推进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互通。要加强品牌培育,全力打造一批可操作、立得住、叫得响的党建特色品牌和活动载体,以高质量的党建引领检察工作高质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