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鄂尔多斯市检察院强化组织领导,狠抓任务落实,稳步推进,确保专项工作第一阶段任务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分工。市院党组专题研究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了市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云晓检察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机关相关内设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反贪工作副检察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分管纪检监察工作副检察长、政治部主任、反贪局长和检委会专委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反贪、反渎、公诉、案管部门4人集中办公,负责具体事务性工作,并确定了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络人和信息报送联系人。各部门在各负其责的基础上,分别确定1名联络员,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信息材料提供、情况反馈等辅助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自治区院印发的实施方案内容,进一步细化分解工作任务,确定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同时,就开展阶段性工作分解了责任,安排了对下指导工作。
二、加强工作部署,统筹推进。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有效开展,市院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各成员部门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规范司法行为问题,坚决克服厌倦、麻痹、应付等思想,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专项整治有作为、有成效。一是找准定位。准确把握专项工作的新特点、新要求,严格按照自治区院下发的实施方案开展工作,加强各内设部门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二是严格把关。按阶段、按步骤开展工作,切实把“规定动作”做扎实、做到位,并主动找点子、想办法,尽快完善“自选动作”。三是立足实际。从年初各基层院、机关各部门特别是业务部门确定的重点工作、创新创优思路及自身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入手,寻找工作着手点,稳步推进。四是领导示范。充分发挥院领导、部门负责人的引领示范作用,带头认真学习,不当“甩手掌柜”。五是及时报告。对于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防止部门推诿、只部署不作为、重应付轻实干等情况的出现,确保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三、强化学习教育,保证实效。年初和春节后第一个工作日,市检察院积极组织召开了2次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就做好新常态检察工作尤其是办案工作和专项整治工作做了专题学习和重点强调,为进一步落实好学习教育任务奠定了良好基础。今年以来,市院还安排了6次全院集中学习会及多次部门学习会,注重把党校学习、干部定期轮训、岗位培训、周五学习例会等常规学习形式和开展青年干警大讲堂、专家讲座、案例教学、典型事件通报会、观摩考察等学习形式有机结合,抓实学习效果。同时,通过学习教育,强化干警的司法规范化理念,为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查改问题打好了思想理论基础。
四、注重丰富载体,夯实基础。一是借助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开展“规范化建设提高年”活动,认真落实去年整改任务,谋划今年评估工作计划,结合专项整治工作,改进和规范各项检察工作,提升规范化水平。二是借助开展“信息化建设提高年”活动,突出应用建设,努力形成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侦查指挥系统、电子政务系统、官方“两微一站”、高清视频会议系统、高清网呈会议系统、远程接访系统、远程检务督察系统、司法鉴定实验室和数据平台为一体的信息化工作体系,用信息化手段规范执法程序、落实办案制度、强化执法监督。三是深化检务公开,继续突出案件信息公开,打造微信品牌,创建和完善手机报、新闻客户端等其他新闻媒体平台,加强网评员队伍建设,提高政法舆情处置应对能力。深化检察开放日等活动,积极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的联系沟通,听取意见和建议,促进及时查找和整改业务、队伍、管理等各方面工作的不规范行为,提升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