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检察院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中,精准发力,抓实工作措施,在认真开展第一阶段“回头看”工作基础上,以“四项坚持”为着力点,推进专项整治和执法办案工作有机融合、互相促进。
一、坚持学有所用,强化思想认识。把学习教育摆在突出位置,狠抓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落实”。一是领导带头学。院领导和环节干部通过参加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党校学习、干部轮训、组织基层院领导班子在市院集中学习等形式,带头认真学习做笔记,抓实学习效果,深化思想认识,为全员开展规范司法专题学习教育工作起好头。二是全员认真学。通过学习解读文件、将学习内容汇总成册并编写“每日一题”和“要点摘录”上传机关局域网供部门自学、邀请国家检察官学院专家和市委党校专家授课、观看视频讲座、组织开展党员干部警示教育会等形式,切实做到真学习、真教育,促使全市检察人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切实重视各类不规范行为,进一步强化守纪律讲规矩意识、严格规范司法和廉洁自律意识,增强参与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保证学习效果。三是结合业务学。部署开展“全市检察机关全员岗位实务大练兵活动”,采取组建讲师团、专家讲座、深化青年干警大讲堂、院领导和环节干部带头讲课、制作抽样评估“问题光盘”、点评抽样评估不规范问题、参与业务部门案件研讨、交流岗位工作经验、组织基本业务素能考试、加大人才库建设和强化学习教育跟踪督察考核、奖惩等多种措施,提高实务教育培训实效,推进“学习型”检察院建设,提升全市检察队伍专业化水平。四是选树典型学。进一步统一认识,加大对“全国模范检察官”韩丽春同志的学习和宣传力度,部署在近期开展“说说我身边检察故事”演讲活动,挖掘身边检察人员的闪光点,用身边的事教育鼓励检察人员,弘扬忠诚奉献、公正司法、清正廉洁的正能量,激励全市检察人员外练本领、内修德行。
二、坚持问题导向,深挖司法不规范根源。聚焦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特别是对一些屡纠屡犯的问题,深挖根源,强化责任。一是围绕专项整治重点问题,要求相关业务部门逐一对照检查,细化梳理总结,列明完成时限,确定责任人员。二是对照去年开展抽样评估活动发现的各类不规范问题,启动复查程序,对于没有完成整改任务的基层院和市院机关部门督促限时整改。三是案管办对受理的每一起案件,适时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发现不规范行为,及时督察解决。四是4月底前,将各内设部门和基层院查摆出的问题制成“问题光盘”,并选出一些典型案例,在全市性会议上通报予以警示。
三、坚持早查早改,强化工作效果。各业务部门结合办案工作实际,边学习、边查改,把工作做在前,力求问题早发现、早改正。一是市院反贪局集中查阅了近年来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卷宗34卷,查看同步录音录像光盘147张,对发现的共性和个性问题分别制定了整改措施。二是反渎局制定了《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精细化初查工作规定》,进一步明确渎职侵权案件线索收集方法和技巧,提升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初查精细化水平。三是案管办制定了《鄂尔多斯市检察机关电子卷宗制作管理办法》,并搭建起律师信息双向共享平台,伊金霍洛旗院还以“电话+网约”模式为律师阅卷提供便利,有效提高律师阅卷效率,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此外,鄂托克旗院与当地医院签订办案医疗急救协议书,开通办案医疗紧急救助“绿色通道”,有效防止在办案工作区涉案人员发生安全事故,推进办案工作区规范化建设。市院机关还对本院现行的制度和规范文件进行逐一清理,重新修订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操作规范和工作流程等101项,汇编成册,为加强检察工作提供制度保证。
四、坚持统筹结合,确保两不误两促进。正确处理好专项整治与各项检察工作的关系,自觉把专项整治工作融入到业务工作中,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一是与“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持续深入抓好作风建设。二是与打造过硬检察队伍相结合,开展了市院机关选任科级干部工作,配齐配强部门领导干部,优化干部队伍,加大对优秀年轻干部使用培养力度,从优落实干警待遇,调动队伍积极性,夯实工作发展根基。三是与创新创优活动相结合,着力谋划和部署“8+3”自选动作,打造工作亮点,推动检察工作更优更好发展。四是加强和规范涉案财物管理,组织开展一次涉案财物大检查、大清理,坚决防止和纠正利益驱动办案、违法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的问题。五是拓宽外部监督渠道,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开展案件监督评议和回访工作,改进征求意见的载体和方式,力求改变征求过程“发传单”、征求结果“空白纸”的局面。近期,我市杭锦旗院通过开展“规范司法、推进阳光检务”检察开放日活动,及时征求和查找业务、队伍、管理等工作中的不规范行为,取得了较好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