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检察院在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中,坚持问题导向,选准涉案财物管理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全面规范司法办案、案件管理和后勤管理工作。
一是党组重视,周密安排部署。《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下发后,市院党组高度重视,检察长亲自部署,责成案管办牵头、计财局配合,认真严肃开展涉案财物管理专项检查工作,将此项工作作为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自选动作之一,结合案件评查工作一并进行,集中查找涉案财物保管场所设施建设、系统管理、账户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力求对全市涉案财物管理工作做到 “家底清、问题明、错误纠”。相关责任部门多次召开协调会议,集中学习涉案财物管理规定,研究制定专项检查活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检查方式、检查内容、工作流程及工作要求,为确保专项检查取得实效。
二是边查边改,注重整改实效。专项检查通过基层院自查和市院抽查的方式进行,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涉案财物台账设置、涉案财物系统管理、涉案财物保管室建设及设施配备、涉案物品实物管理及涉案款项唯一合规账户管理等情况。共抽查了122起案件,查找出四大类90个问题。对这些问题,能立即整改的及时整改。例如,涉案款物台账方面,各基层院均及时整改并设立分类明细台账,细化了流转过程;系统管理方面,及时更改了8起案件中32件涉案物品的实际库存状态与系统登记不符的情形;针对业务部门不规范使用电子签章、未设置正确最低审批权限等问题,及时督促改正;未配备的设备设施已按照要求提出申请,目前正在采购中。此外,专项检查发现的涉案款项存放现金或存于个人账户的现象也全部整改,均设立了涉案款项唯一合规账户,并按照规范化要求进行严格管理。
三是建章立制,巩固工作成果。针对此次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市院案管部门及时归类梳理,制定下发了《鄂尔多斯市检察机关刑事案件涉案财物管理工作细则》,明确了涉案物品管理的具体流程,包括对涉案款物的接收、保管、移送等各方面的文书模板、填写规范、系统流程规范、保管程序等事项,实现涉案财物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杭锦旗院建立了“月报、季审、年清”涉案财物管理机制,达拉特旗院制定了《达拉特旗人民检察院涉案财物保管办法》,伊金霍洛旗院以“三严格”为抓手,给涉案财物“上保险” ,推动涉案财物管理“三化”建设。此外,为进一步推进涉案财物工作信息化规范水平,市院正在积极研发二维码与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衔接的程序软件,实现一物一码电子化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