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以来,达拉特旗检察院紧紧围绕职务犯罪侦查、侦查监督、公诉、民行检察等主要业务工作,结合科学发展抽样评估和“规范化建设提高年”活动,坚持边学、边查、边改,采取多项有力措施,整治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
一是针对存在的不依法听取律师意见,对保障律师合法权利方面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严格落实侦监、公诉环节听取律师辩护意见的规定,特别是对律师提出的无罪、罪轻以及刑事诉讼活动中存在违法情形等意见,及时审查核实,严格监督纠正,认真听取律师意见,确保案件依法公正处理。制定《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接待工作暂行规定》、《达拉特旗人民检察院阅卷须知》等规章制度,并设置律师专用接待室及相关设备,制作便民联系卡,对外公布电话预约号码,方便律师阅卷。截至目前共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10人次。
二是针对执行办案规范和纪律规定不严格的问题,严格依法适用强制措施,切实改进办案方式方法。严格落实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制度,规范同步录音录像范围,切实做到凡接触犯罪嫌疑人必录、凡讯问必录,凡搜查必录,坚决做到录音录像“全程、全面、全部”的要求,确保不留缝隙,不留死角。努力提升信息化技术在办案中应用水平,为自侦办案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在立案前就开始案件侦办的全程记录,及时收集、固定证据,记录处置情况。层层签订《安全办案责任状》,严格责任落实和追责问责。
三是针对网上办案不规范问题,开展了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和检察统计系统专项检查工作。实行月通报制度,案管办每月对两个系统的业务数据进行认真比对,对发现的问题集中进行通报,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进行总结,并查找原因,及时整改,并将整改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具体承办人,以确保两个系统数据准确一致。加强统计分析,根据检察业务数据情况,每季度撰写一篇《全旗案件受理情况统计分析报告》,为院领导、各业务部门宏观掌握检察执法办案情况提供数据支持。针对系统配置不完善的问题,联合技术部门对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人员权限、法律文书配置及审批权限等情况进行摸排,针对查摆出的配置问题建立流程明晰、权责确定的配置体系。
四是针对涉案财物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涉案财物保管办法》,对公安机关随案移送的涉案财物进行严格核对审查,并实行一案一柜编号存放保管制度,建立存放台帐。开设涉案财物专用账号,全面加强对涉案财物的监控。
五是针对办案中工作不规范、文书文件制作不规范等问题,公诉、侦监等相关部门加强学习相关规定,在办理案件和制作文书过程中注重文书的综合分析、证据分析,注重说理。将受害人的询问在办案系统内形成询问笔录,充分听取受害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对公文版式适用不符合规定、文件中主送单位不规范、文件领导签发日期、落款日期和印发日期三者不一致、上行文无签发人、下行文出现签发人等问题进行了纠正,对文号、格式编排不规范的问题,进行了重新编排,统一打印。
六是针对检务公开措施落实不到位、效果不理想的问题,认真梳理案件信息公开过程中法律文书名称、内容及格式公开不规范的问题,及时与承办人对接整改,目前已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817条,案件查询绑定15件,发布重要案件信息31件,公开起诉书、不起诉决定书274件。加强检察工作信息宣传力度,整合传统媒体和新型媒体力量,积极运用新媒体手段加强与群众沟通和互动,提升整体宣传效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