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检察院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以“三个突出”为抓手,统筹推进检察工作深入开展。
一、突出问题导向,促进规范司法。市院以2014年抽样评估中检查出的不规范问题为重点,开展对基层院复查工作,强化不规范问题整改落实。经复查,发现业务工作未整改问题663个,已整改又重复出现问题109个,新发现问题356个;发现综合工作未整改问题20个,重复出现问题2个,新发现问题42个。市院各部门在此基础上,制作了问题光盘和PPT,编辑正反两方面典型事例,一对一有针对性督促整改,确保不规范行为不再复发。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评查标准,确保抽样评估工作实效。市院机关各部门还细化工作措施,反贪局率先召开了抽样评估问题通报会,通过观看全市自侦部门查办职务犯罪全程同步录音录像问题光盘,点评讯问环节中的不规范司法行为,改进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法警支队召开全市两级院法警部门落实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和作风纪律教育整顿推进会,对法警工作不规范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汇总;民行处部署各基层院先期开展案件评查,列出问题清单,并建立抽样评估台账;反渎局下发《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细则》,将整治工作重点细化为10个方面的具体问题,认真查摆落实;公诉处部署开展全市公诉部门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梳理问题工作,要求全市公诉部门认真开展听取意见工作,全面梳理已发现的问题,并将问题落实到具体案件、具体承办人,深刻剖析原因,提出明确的整改意见及整改期限。同时,市院部署在7月份开展2015年度“上查下、下查上”抽样评估工作。
二、突出典型示范,促进素质提升。部署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学习身边的先进典型”活动,市院举行了以“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为主题的全国“模范检察官”韩丽春与青年干警座谈会,以韩丽春自身的成长进步经历和工作、生活感悟,教育年轻检察人员要对检察工作有热情、有担当,做讲规矩、守纪律、有想法、有创新的人,倡导爱我鄂尔多斯,积极投身于检察事业中。在内蒙古日报、鄂尔多斯日报和官方网站、微信上大力宣传“全国优秀派驻女检察官”、“全区先进工作者”王海萍同志先进事迹,积极发挥先进典型对全市检察人员的引导效应。部署开展“领导干部大讲堂”活动,领导带头,以上率下,由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轮流讲课,注重务实性,突出点评各类工作不规范行为表现,促进检察人员加强学习、规范行为,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修养和能力水平。目前,已安排检察长、2名院领导和4名部门负责人讲课7次,其他领导拟在下周内全部讲授。在市院官方微信连续登载“讲述身边检察故事”微文章,挖掘身边检察人员的闪光点,用身边的事教育鼓励检察人员,弘扬忠诚奉献、公正司法、清正廉洁的正能量,目前,已编发11期。部署开展“争做人民满意检察官”系列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检察人员职业荣誉感、自豪感和责任感,不断提高检察机关影响力和公信力。
三、突出融合业务,促进整体发展。一是将专项整治工作与检察重点工作特别是业务工作紧密融合,在办案中注重汲取以往不规范的问题教训,一手抓办案,一手抓整改,用规范化的办案行为固化办案质量。市院反贪局开展“大案变小案”专项检查活动,分析研究案件在侦查过程中罪名变轻、涉案金额变小的原因及对策;民行处每季度对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运行情况开展1次网络巡查,进一步规范系统操作;公诉处对全市上诉案件质量进行分析通报,切实提升刑事二审案件办案质量和效率;刑事执行检察局举办全市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推进会暨岗位业务技能培训班,并组织业务素能测试;技术处会同自侦、法警部门举行同步录音录像实战演练,改进部门工作衔接不顺畅、操作设备不熟练等问题,增强实战能力。二是与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相融合,通过周密计划和安排专题学习,引导两级院领导干部在查改“不严不实”问题中找准差距,将“三严三实”学习教育融入专项整治工作。三是与检察队伍建设相结合,坚持从严治检、从优待检,上半年开展了市院机关选任科级干部工作,提任52名检察人员,干部层级、年龄结构更趋合理,工作积极性有效提升。四是与检察文化建设相融合,筹备成立鄂尔多斯检察官文联,筹建院荣院史展览室和机关文化长廊,打造各业务条线、两级院检察人员关注的工作交流微信群,增强团队凝聚力,及时发现、引导和处理涉检网络信息,弘扬检察正能量,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