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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时间:2020-08-28  作者:  新闻来源: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

2019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沙巴体育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沙巴体育2019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沙巴体育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沙巴体育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沙巴体育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沙巴体育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沙巴体育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沙巴体育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沙巴体育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3.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7.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二、机构设置

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属于自治区本级预算,无其他二级单位。

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本级设独立预算单位共有1家,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1家。

人员基本情况:

1)人员编制。2019年本部门人员编制 111个,比上年减少0  个。其中:行政编制 97个,比上年减少 0个;事业编制(含经费自理事业编制)14个,增长0 个。

2)年末实有人数。2019年,本部门年末实有人数  91  个,较上年减少33人。其中:在职人员 91 个;离休人员0个;退休人员  69个;其他人员遗属6 个。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沙巴体育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12019年初财政厅预算下达3956.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394.91万元,上年结转561.92万元。按项目分为基本支出2163.91万元,项目支出1792.92万元。当地财政年初无预算安排。年中因办案需要、房屋修缮等原因,财政厅追加扫黑除恶专项经费、大型修缮经费、司法救助金等项目经费。 

全年综合收入为:年初结转863.06万元,预算安排收入3634.31万元,其中:财政厅安排预算3315.34万元,市财政安排当年预算 318.9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26.19万元。与年初预算差异原因:一是年末财政收回剩余资金(含当年预算与以前年度结转资金),收回资金不计入本年收入;二是当地财政年初没有安排预算,直接拨付退休人员工资;三是当地财政以前年度有结转资金。

2本年度预算安排支出财政实际支出4471.19万元,其中包括基本支出:2333.04万元;项目支出:2138.1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长原因:一是年中财政厅追加部分项目经费;二是当地财政年初没有安排预算,直接拨付退休人员工资,计入本单位支出;三是使用了当地财政以前年度结转资金。

二、沙巴体育2019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沙巴体育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4,497.3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3,634.31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863.06万元;支出总计4,497.38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6.19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1,814.24万元,下降28.70%;支出总计减少1,814.24万元,下降28.70%。主要原因:一是上年结转数减少,实有人数减少;二是按照财政厅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三是部分项目尾款应在下年支出。

(二)沙巴体育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3,634.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15.34万元,占91.20%;其他收入318.98万元,占8.80%

(三)沙巴体育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4,471.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33.04万元,占52.20%;项目支出2,138.15万元,占47.80%

(四)沙巴体育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162.35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847.01万元;支出总计4,162.35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10.01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减少1,387.15万元,下降25.00%;支出减少1,387.15万元,下降25.00%。主要原因:一是年末实有人数减少;二是按照财政厅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三是上年度结转数减少。

(五)沙巴体育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152.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14.19万元,占48.50%;项目支出2,138.15万元,占51.50%

(六)沙巴体育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14.1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25.1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较上年减少445.68万元,主要原因是:年末实有人数减少,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率降低;公用经费289.0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手续费、会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较上年减少152.86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较少,且年末实有人数略有减少,网络远程会议广泛使用节省不必要支出。

(七)沙巴体育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158.90万元,支出决算为130.83万元,完成预算的82.3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137.40万元,支出决算为110.37万元,完成预算的80.30%;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1.50万元,支出决算为20.47万元,完成预算的95.20%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减少三公经费支出;二是网络远程会议节约了会议费、公务接待费。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30.8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0.37万元,占84.40%;公务接待费支出20.47万元,占15.6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累计0人次。较上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0.3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10.37万元,用于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燃油费及保养维修等支出,车均运维4.25万元,较上年增加12.48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老化维修保养支出增加,跨地区案件数较多,执法执勤用车业务量大。

公务接待费支出20.47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20.47万元,接待197批次,共接待1,768人次。主要用于一是上级部门调研、检察等接待支出;二是同级院工作交流、会议等工作餐安排;三是旗区院汇报案件、对接工作工作餐安排。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较上年减少1.51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厅要求压减三公经费,网呈会议技术减少了人员流动。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院对所有项目支出分别设置了预算绩效目标,具体情况:一是设置预算绩效目标的项目包括办案业务费项目、业务装备经费项目;二是具体指标名称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并对每个指标进行了细化。无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

我院按财政部门有关要求,全面开展项目预算绩效评价工作,设定预算绩效目标合理,具体绩效指标丰富,基本完成2019年制定的绩效目标。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我院收到自治区和中央转移支付办案业务费842万元、业务装备经费389万元,基本完成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较好地利用了财政资金、保障干警办案、装备经费。

办案业务费:2019年受理案件2200余件,结案率达到95%,人均办案支出<4万元,办案时效约1个月,预计挽回的经济损失>500万元,查办案件连续性>3, 资金拨付安排到位,全部用于办案业务需要支出,确保各项检察工作顺利开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提高司法公信力,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提供的司法产品服务在群众中满意度较高,达到年初目标要求。

业务装备经费:年度购置装备(含服务)25套,包括办案区监控网络设备、保险柜、高速扫描仪、执法记录仪等设备,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要求选取优质价廉的设备、装备,均按期交货,验收合格率预计99%。装备及信息化建设支出进度72%,进度较低原因在于按合同约定部分项目留有质保金,本年度未到期。装备辅助提高了办案效率、案件准确率,业务装备均能可持续使用,增强了科技装备体系,节约了办案成本,推动信息网络建设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装备使用部门干警满意度干警满意度达到98%以上,群众满意度较高,较好的完成了年初目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项目名称

办案业务费

本级部门及代码

政法处

实施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

项目属性

延续项目

项目期

 

项目资金(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842

中期资金总额:

 

其中:财政拨款

842

其中:财政拨款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

年度目标

本年效果

按上级检察院的要求认真开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侦查监督、公诉和审判监督、控告申诉等各项检察业务,推动各项业务深入发展,提升我市整体检察工作水平。

该项专款百分之百全部用于检察办案业务相关支出,保障了检察职能工作有序开展,确保了检察院院各项工作平稳运行。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公诉案件受理数量

>700

已完成

控告申诉案件受理数量

>800

已完成

数量指标

侦查案件受理数量

>500

已完成

质量指标

结案率

≥95%

已完成

时效指标

办案时效

1个月

已完成

成本指标

办案成本

4万元

已完成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挽回经济损失

≥500万元

已完成

社会效益指标

办案社会效益

≥97%

已完成

环境效益指标

办案产生的环境效益

≥97%

已完成

可持续性指标

查办案件的连续性

≥3

已完成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98%

已完成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项目名称

业务装备经费

本级部门及代码

政法处

实施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

项目属性

延续项目

项目期

 

项目资金(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389

中期资金总额:

 

其中:财政拨款

389

其中:财政拨款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

年度目标

本年效果

根据上级院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加强网络服务器、完善网络配置、更新网络内容,实施科技强检战略,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推动信息网络建设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以信息化引领检察工作现代化。

建成多套信息化设备,加强网络服务器、完善网络配置、更新网络内容,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装备及信息化建设数量

17

已完成

质量指标

装备及信息化验收合格率

97%

已完成

时效指标

装备按期交货和竣工率

97%

已完成

成本指标

装备及信息化建设成本

≥500万元

已完成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装备及信息化建设支出进度

90%

按合同约定部分项目留有质保金,本年度未到期。

社会效益指标

办案效率提升

≥14%

已完成

环境效益指标

装备及信息化建设提高案件准确率

>98%

已完成

可持续性指标

业务装备可持续性

2

已完成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提高效率、减轻人民群众负担

≥98%

已完成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9.03万元,比2018年减少152.86万元,降低34.60%。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厅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创建节约型机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590.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49.19万元,2018年增加649.1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8年没有公布此项数据,主要用于购买办公设备、软件等;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41.00万元,比2018年增加941.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8年没有公布此项数据,主要用于购买物业管理服务及运维服务。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50.1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30.1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6%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6。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1台(套),主要是机房运维及数据中心可视化监控管理系统、检察业务专用系统等信息化设备,比2018年增加1.00台(套),主要原因是当年新购入涉密网及信息化专用设备,用于智慧检务建设;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主要是检委会专用系统升级、专用智能语音识别转写系统与公诉远程出庭、指挥观摩系统,主要用于出庭办案等需要,比2018年减少4.00台(套),主要原因是,办公区侦察设备因转隶资产无偿调出一部分,价值低于100万。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累积的事业基金(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未包含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部门,参考此口径公开本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未包含行政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部门,参照此口径公开本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多多    联系电话:0477-8524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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