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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决算公开
时间:2024-08-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3年度部门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部门职能

1.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依法独

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2.我国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

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分院,自治州和省辖市人民检察院;县、市、自治县和市辖区人民检察院。

3.最高人民检察院是最高检察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4.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和上级人民检察院负责。

(二)部门主要职责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3.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7.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第一至第九检察部、检务督查处、政治部、计划财务装备局等19个。本部门下属单位包括: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检务服务中心。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3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部门本级。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三、2023年度部门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23年以来,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落实《沙巴体育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成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服务保障全市‘三个四’目标任务”“这条主线”;锚定“争创全区一流业绩、打造全国一流品牌”“两个一流目标”;突出“三查融合”办案机制、数字赋能检察监督、“鄂检英才”人才培养工程“三个抓手”,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忠诚履职尽责,凝心聚力推动检察工作现代化,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2712202人,批准逮捕1438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54377253人,起诉4661人。突出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犯罪,依法惩治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犯罪8093人。

深化知识产权综合保护工作,在行政机关、企业设立知识产权联络点18个,覆盖涉知识产权保护企业近100,知识产权综合履职率全区第一。

开展“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依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围绕社会保障、国土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热点,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252件。持续落实食品药品“四个最严”要求,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82件,督促39家农贸市场、超市整改出售“三无产品”等问题,全力守护人民群众食药安全。

持续擦亮“鄂尔多斯·娜荷芽未检”品牌,逐渐扩大未成年人检察保护影响力。依法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47人,起诉77人。市检察院成功抗诉一起量刑畸轻的生父性侵未成年人子女案获法院改判。坚持宽容不纵容,对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较轻的未成年人,不起诉25人;对犯罪情节恶劣的未成年人,提起公诉74人。联合多部门成立家庭教育指导站开展帮教131

次,心理疏导122次,亲职教育195次,发出《督促监护令》190件。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妥善办理群众信访案件1808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发挥“头雁”效应,落实领导首办和包案制度两级院领导班子接访303件,办信67件,包案办理案件95聚焦矛盾源头化解,开展重复信访积案清理专项行动,组织公开听证案件539件。

市院数字检察中心数据池汇聚政务、政法数据源信息381.9万条,涵盖公安交管、市场监管、教育医疗等15个部门43类信息,应用率达90.7%。两级院建成监督模型32项,应用落地16个,通过运用数字化手段分析研判批量监督线索发现问题案件及监督线索728件,据此开展“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罪犯交付执行监督”等7个法律监督专项和公租房管理等5个“民生小专项”,制发检察建议150件,助推相关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东胜区院“在校学生异常电话卡法律监督模型”等4个模型在全区、全国数字模型评选活动中获奖。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5,474.27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976.95万元,增长21.72%变动原因:由于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增加。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799.77万元,增长17.11%其中:我院追加了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进行大型修缮、网络系统及工作网环境建设等项目建设,整体收入较上年增加。

(一)收入决算总计5,474.27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5,470.92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796.42万元,增长17.04%变动原因:我院追加了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进行大型修缮、网络系统及工作网环境建设等项目建设,整体收入较上年增加。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初结转和结余3.35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3.35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二)支出决算总计5,474.27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5,471.07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799.91万元,增长17.12%,变动原因:我院追加了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进行大型修缮、网络系统及工作网环境建设等项目建设,整体收入较上年增加。

2.结余分配0.00万元。结余分配事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末结转和结余3.21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以前年度财政结余资金。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0.15万元,减少4.33%,变动原因:由于本年度上缴国库利息,所以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5,470.92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788.58万元,占87.53%;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其他收入682.34万元,占12.47%











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5,471.07万元,其中:

本年基本支出3,158.92万元,占57.74%

本年项目支出2,312.15万元,占42.26%

本年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

本年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

本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4,788.58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91.26万元,增长6.48%,变动原因:由于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增加。;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64.36万元,增长8.24%,变动原因:由于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4,788.58万元。与年初预算4,497.32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106.48%其中:

)公共安全(类)

公共安全类决算数为4,260.7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315.00万元。其中:

1.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2030.14万元,支出决算2,086.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7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初预算不包括市财政代表预算其他收入及年终追加人员经费56.58万元

2.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1583.57万元,支出决算1,651.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初预算不包括市财政代表预算其他收入及年终追加人员经费68.01万元

3.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年初预算266万元,支出决算265.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结转0.59万元用于下年度支付。

4.检察(款)国家司法救助支出(项)。年初预算66万元,支出决算257.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9.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初预算司法救助与实际需求存在差额,用于保障落实司法救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234.72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12.47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164.79万元,支出决算156.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养老保险基数调整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82.4万元,支出决算78.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4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职业年金基数调整

)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93.0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29.05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77.67万元,支出决算71.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2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医疗保险基数调整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44.38万元,支出决算21.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医疗补助基数调整

)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200.14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17.77万元。其中: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182.37万元,支出决算200.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7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2,986.9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687.7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51.69万元、津贴补贴1,152.57万元、奖金140.08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4.3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01.19万元、医疗费9.55万元、住房公积金200.1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56.0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78.6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2.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1.35万元等。

(二)公用经费299.25万元。办公费60.20万元、水费20万元、电费60万元、公务接待费17.83万元、工会经费25.74万元、福利费32.1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1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3.17万元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1,801.61万元,其中:

  1. 工资福利支出0.00万元。
  2. 商品和服务支出1,358.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7.68万元、印刷费30万元、咨询费3.55万元、手续费0.78万元、邮电费25.94万元、取暖费88.5万元、物业管理费343.50万元、差旅费213.55万元、维修(护)费335.17万元、租赁费6.43万元、培训费31.57万元、委托业务费7.5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2.2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2.4万元等。
  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7万元。主要包括救济费257万元。
  4. 资本性支出185.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185.75万元。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年预算151.00万元,支出决算150.24万元,完成预算的99.5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0.16万元,支出决0.14万元,完成预算的85.5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133.00万元,支出决算132.28万元,完成预算的99.46%;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17.84万元,支出决算17.83万元,完成预算的99.94%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原因:根据上级要求缩减三公经费支出,立行立减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50.2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14万元,占0.0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2.28万元,占88.04%;公务接待费支17.83万元,占11.87%。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14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1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14万元,增长14%,变动原因:由于本年有单位人员赴蒙古国交流学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2.28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开支内容:不存在此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32.2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312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7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3.58万元,减2.64%,变动原因:根据上级要求缩减三公经费支出,立行立减

3.公务接待费支出17.83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7.83万元,接待600批次,1486人次,开支内容:自治区到本院检查工作、旗区院检察院到本院汇报工作、同级检察系统交流学习;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接待0.00批次,0.00人次,开支内容:不存在此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4.24万元,增长31.24%,变动原因:因疫情影响22年度交流学习,所以本年度公务接待增多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299.25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增加23.72万元,增长8.61%变动原因:我院追加了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进行大型修缮、办案区维修改造、网络系统及工作网环境建设等项目建设,整体收入较上年增加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61.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6.1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75.37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72.3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6.5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72.3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6.52%;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28.14%,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71.86%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截至20231231日,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1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4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12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3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2223.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00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办案(业务)经费项目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此处即为重点评价内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15.85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从评价情况看,以上项目评价工作组在基础资料分析及处理的基础上,对办公业务费项目进行客观的绩效评价,综合得分97.83分,评价等级“优”。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2023年度在决算中反映3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以及0个政府性基金项目,共3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办案(业务)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15分。全年预算数为1815.85万元,执行数为1753.05万元,完成预算的96.5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本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物业管理费、培训费、公车维护费等,用于保障各项检察办案业务开展,认真开展侦查犯罪、公诉和审判、控告申诉等各项检察业务,推动了其他各项业务深入发展,提升了整体检察工作水平。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立项及实施未存在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坚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切实找准依法能动履职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扎实做好检察环节防风险、保平安、护稳定工作。坚决依法惩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让人民群众有沙巴体育的获得感、幸福感。

2.业务装备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7.02分。全年预算数为407.77万元,执行数为387.09万元,完成预算的94.9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本项目资金主要用于购置电脑、打印机、办公软件等,进一步提升了智能化科技化水平,保障检察业务高效开展。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立项及实施未存在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明确该项目旨在通过更新和完善检察院的业务装备,提高工作效率,强化法律监督职能,确保司法公正。对现有业务装备进行全面的审查,确定更新换代的优先级和具体需求,包括必要的技术支持、硬件设施以及软件系统等。

3.政法部门维修改造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0分。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本项目未实施。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本项目资金未下达项目未实施。下一步改进措施:在项目实施前,会对现有的办公环境和设施进行全面评估,确定需要维修或改造的具体区域和内容。根据评估结果,制定详细的设计方案和施工计划。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
年度)


项目名称

办案(业务)经费


主管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部门

实施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815.85

1815.85

1753.05

10

96.54%

9.65


其中:财政拨款

1615.85

1615.85

1615.85

——

100%

——


上年结转资金

0

0

0

——

0

——


其他资金

200

200

137.2

——

68.6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办案业务费用于保障各项检察办案业务开展。1、履行法律监督职能。2、按要求认真开展侦查犯罪、公诉和审判、控告申诉等各项检察业务3、推动其他各项业务深入发展,提升整体检察工作水平。

本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物业管理费、培训费、公车维护费等,用于保障各项检察办案业务开展,认真开展侦查犯罪、公诉和审判、控告申诉等各项检察业务,推动了其他各项业务深入发展,提升了整体检察工作水平。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物业保障行政运行办公区域面积

正向

等于

29576

29576

平米

2

2


印刷数量

正向

大于等于

5

5

2

2


取暖面积

正向

等于

30000

30000

平米

3

3


培训数量

正向

大于等于

3

20

3

3


司法救助人次

正向

大于等于

20

182

人次

3

3


车辆维护数量

正向

大于等于

20

97

2

2


质量指标

单位正常运转率

正向

等于

100

100

%

4

4


培训合格率

正向

等于

100

100

%

4

4


办案合格率

正向

等于

100

100

%

4

4


业务系统正常使用率

正向

等于

100

100

%

3

3


时效指标

物业服务时长

正向

等于

365

365

5

5


办案时效

反向

小于等于

90

90

5

5


成本指标

办公费

反向

小于等于

94.91

77.68

万元

2

2


印刷费

反向

小于等于

30

30

万元

2

2


物业管理费

反向

小于等于

343.5

343.5

万元

2

2


培训费

反向

小于等于

47

31.57

万元

2

2


公车维护费

反向

小于等于

133

132.28

万元

2

2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提升申诉案件和审判活动监督工作

定性


提升

提升


10

9.5


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定性


增强

增强


10

9.5


可持续影响

保障单位工作正常运转

定性


长期

长期


10

9.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干警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0

100

%

10

10


总分

100

98.15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
年度)


项目名称

业务装备经费


主管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部门

实施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407.77

407.77

387.09

10

94.93%

9.49


其中:财政拨款

185.77

185.75

185.75

——

100%

——


上年结转资金

0

0

0

——

0

——


其他资金

222

222

201.34

——

90.69%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用于支持检察办公设备购置、无纸化会议系统、国产化服务器升级、软件购置、公开听证系统等建设。提升智能化科技化水平,服务保障检察业务高效开展。

本项目资金主要用于购置电脑、打印机、办公软件等,进一步提升了智能化科技化水平,保障检察业务高效开展。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购买装备数量

正向

大于等于

15

27

4

4



购置打印机数量

正向

大于等于

5

10

4

4



购置电脑数量

正向

大于等于

3

10

4

4



购置系统数量

正向

大于等于

1

2

3

3



质量指标

装备验收合格率

正向

等于

100

100

%

5

5



系统运行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5

100

%

5

5



软件安装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5

100

%

5

5



时效指标

平均建设周期

反向

小于等于

3

3

5

5



软件安装周期

反向

小于等于

3

3

3

3



硬件安装周期

反向

小于等于

6

6

2

2



成本指标

装备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300

387.09

5

3.55

增加设备需求


软件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100

34.495

3

3



硬件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100

151.25

2

0.98

增加设备需求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提升检察工作效率

定性


提升

提升


10

10



业务能力提升

定性


提升

提升


10

10



可持续影响

系统持续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5

100

%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干警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8

100

%

10

10



总分

100

97.02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
年度)

项目名称

政法部门维修改造经费

主管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部门

实施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0.00

0.00

0.00

10

0

0

其中:财政拨款

0.00

0.00

0.00

——

0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用于建设二楼平台维修改造,重新铺设大理石地面,做好防水工程

本项目未实施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建设面积

正向

大于等于

100

0

平米

20

0


质量指标

工程质量

定性



10

0


时效指标

建设周期

正向

小于等于

3

0

10

0


成本指标

建设成本

正向

小于等于

30

0

10

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使用率

正向

大于等于

30

0

10

0


社会效益

使用便捷度

定性


提升


10

0


生态效益

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定性


良好


5

0


可持续影响

使用时长

正向

大于等于

5

0

5

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干警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0

0

%

10

0


总分

100

0



(三)部门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以办案(业务)经费项目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7.83,绩效评价结果为“优”。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详见部门具体绩效评价结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机构运行经费:指部门(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乔娟娟 联系电话:0477-8524048-



第五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表



见附件。1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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