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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山师范学院2008年招生录取工作若干规定
2008-11-06 10:43  

韩山师范学院2008年招生录取工作若干规定

为切实加强管理,保证我院今年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及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沙巴体育做好广东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招生的政策规定,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招生政策

(一)录取原则

新生录取将执行教育部和省招委会规定的有关政策。严格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择、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公开招生录取操作规程及招生专业录取情况,录取工作实行“阳光作业”。

(二)招生计划

严格执行省招委会已向社会公布的学校招生计划,学院(含陶瓷学院校区及潮州师范分院)招生计划的使用权限归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未经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批准,不得擅自调整专业招生计划。

按已向社会公布的《韩山师范学院二○○八年招生章程》,录取新生的具体要求是:

1、身体健康要求:(1)、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招生录取工作人员必须仔细审查考生的体检材料,以免录取不合格考生。体检标准由学院医务所参加招生工作的同志负责解释。(2)、体育类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68米以上,女生身高1.58米以上;广播电视新闻学专业、旅游管理专业要求相貌端庄,男生身高1.68米以上,女生身高1.58米以上。美术类专业、化学、生物科学、生物技术专业不招色盲色弱者,食品科学与工程、烹饪工艺与营养专业要求乙肝表面抗原阴性。

2、录取规则:(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2)、分数与院校志愿处理办法:尊重考生所填院校志愿顺序。若第一志愿档案不足,一般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志愿考生,后继志愿依此类推。(3)、广东省的体育艺术类专业根据省招办的投档方式择优录取。外省体育艺术类专业按总分成绩排名,择优录取。总分=文化成绩×30%+术科成绩×70%。(4)、分数与专业志愿的处理办法:尊重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顺序。对报考学院第一志愿的考生,一般尽量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对报考学院第二志愿及后继志愿的考生,学院将根据各专业录取进度情况,酌情调整考生的专业志愿。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5)、我院在录取考生时将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6)、英语、商贸英语、日语专业要求考生英语口语成绩D级及以上。(7)、考生德智体、高考总成绩及相关科目成绩大体相当时,不得退掉第一志愿的考生而要求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当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第一志愿的考生档案不足时,不得拒绝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第一志愿考生档案充足的专业,必须在第一志愿中完成招生计划,不得擅自预留招生计划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二、组织管理

(一)学院成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今年我院的招生录取工作,审议招生录取过程中的重大事宜。

(二)在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设立录取工作组和录取纪检监察组。

1、录取工作组:执行领导小组的决策和指令,负责网上录取新生的具体工作。下设录取小组、网络技术小组和后勤保障小组。录取小组负责省录取系统组长和组员管理,以及组长和组员的一切具体操作;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录取新生的情况,提交录取新生进度和有关的统计数据;打印录取名单、电子档案和录取通知书;向有关部门提供新生基本数据等。网络技术小组负责学校录取新生网络的使用管理和技术支持工作,加强网络安全防犯工作,确保现场管理系统和数据绝对安全;同时,制订在网络出现意外事故情况下信息传递的后备应急方案,确保网络使用安全畅通。后勤保障小组负责有关新生录取以及新生入学相关文件材料的制订和分发工作;办理录取通知书邮寄和其它信件的收发工作;组织新生录取名单和录取通知书的核对;用车、录取人员伙食等工作;录取场布置及安全保卫工作;录取场供电、供水的保障工作;制订出现突发事故情况下的应急方案等。

2、录取纪检监察组:对本校招生录取整个过程进行监督,维持学校录取场的秩序;做好招生过程的信访工作;检查录取结果是否符合录取规则,退档是否合理,对专业招生计划的调整进行监督等。

(三)选派录取工作人员必须符合如下条件:熟悉招生政策和计算机操作、秉公办事、工作认真、作风正派、遵守招生纪律,无直系亲属参加今年高考。校本部及陶瓷学院各系根据上述条件要求,各选派一名领导参加今年的招生录取工作,参加人选由系务会讨论决定。潮州师范分院派1名学校领导和12名工作人员参加今年三A阶段分院专科生的招生录取工作。

三、录取程序

(一)录取工作人员必须按要求到录取场报到,做好录取前的准备工作。录取时间详见附件二。录取地点在学院东区图书馆三楼。

(二)学院组员必须按时完成本次阅档、建议录取和建议退档工作,确保考生电子档案能在规定时间内正常周转,确保完成本次投档的录退操作。

(三)考生的档案有电子档案和纸介质档案两种。电子档案是学校录取考生的第一手凭证资料,由考生报名信息、体检信息、高考成绩、报考志愿信息等内容组成,十分重要。因此,在完成本批次录取任务的同时,录取工作组必须分专业打印留底,每名被录取的考生形成一份电子档案,并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列,以便录检和归档。每批次录取完成后,录取工作组负责录取数据的导出。

(四)为方便录取专业间的调配,学院组员在完成本次阅档后,必须填写“建议转录专业申请表”(另页),经录取纪检组审核无误签字确认后提交组长。由组长对申请转录专业的考生再次进行分档,直至完成对本次所有考生做出正确录退处理。

(五)组长对本次投档进行全面审查,确认无误后,方可将本次投档的“拟录”和“拟退”名单向省招办提交。

(六)学校录取场每完成整个批次的录取工作后,务必进行录取检查:认真核对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准考证号、是否与录取名单上、通知书信封上的考生姓名、准考证号相一致。

核对录取通知书编号、学院、系、专业(方向)全称以及新生入学报到时间是否正确填写。本科新生入学报到时间为 96 日至97日,各专业具体的报到时间见附表。陶瓷学院校区新生入学报到时间为1018日。潮州师范分院入学报到有关事宜由分院确定。

(七)由录取领导小组组织精干人员赴广州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录取名册报省招生委员会审核前,同样应进行录取检查。将考生姓名等信息打印不出或打印错误的考生分专业按花名册顺序排列,并注明花名册页码,以便到省招办报批时更正。

四、招生纪律

(一)招生录取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各项招生政策规定,自觉遵守录取场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严肃、认真、按时完成录取任务。

(二)录取新生要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应尽可能按考生填报志愿的专业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各系要服从调剂,顾全大局,不能为本专业争取生源或录高分考生而影响整个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录取工作人员要发扬团结协作精神,自觉服从安排;工作要积极主动,认真负责,不出错漏。

(四)自觉遵守录取场作息时间,工作时间内不准办私事、会客,不得擅自离开录取场;因故外出请假需经领导批准同意;不得将《工作证》借与他人,不得借故拖延退场时间。

(五)严禁招生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在录取过程中进行违法、违纪活动。录取工作人员不准接受任何妨碍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纪律的宴请或贵重礼品;不准对不符合录取标准的考生、家长作不负责的承诺;不准为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说情。

(六)严格安全保密制度。为确保网上录取的安全、有效进行,组员不得使用组长的数字证书,不得私自操作组长机或到组长机查阅招生数据,只能使用由组长定义的帐号及数字证书(即组员证书)登录录取系统;组员要妥善保管自己的数字证书,不准外借他人使用。在录取结果确认之前,录取工作人员不得向外界透露考生的档案情况,

(七)非广东生源录取工作由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

(八)凡违反招生录取纪律,利用招生录取机会徇私舞弊搞不正之风者,将取消以后参加招生录取的资格,由有关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五、附则

(一)本规定如与上级有关规定精神不相符合,则以上级有关规定为准。

(二)本规定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韩山师院招生办公室

200878

附件:

一、韩山师范学院2008年招生录取工作机构

二、韩山师范学院2008年录取时间表

附件一:韩山师范学院2008年招生录取工作机构

(一)、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今年我院的招生录取工作,审议招生录取过程中的重大事宜。

组长:薛军力

副组长:陈三鹏、王晶

组员:余浩明、吴愈中、庄东红、蔡俊雄、李伟、黄景忠、林广文、李锋

(二)、在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设立录取工作组和录取纪检监察组。

1、录取工作组。执行领导小组的决策和指令,负责网上录取新生的具体工作。

组长:陈三鹏

副组长:李伟

工作组成员:黄景忠、林广文、李锋、阮贤德、朱少安、李铸,教学系各派一名负责人参加。陶瓷学院各派一各系领导参加陶瓷学院3A3B阶段专科生的录取工作。潮州师范分院派1名学校领导及2名工作人员参与潮州师范分院三A阶段专科生录取工作。

录取工作组下设录取小组、网络技术小组和后勤保障小组。各小组具体人员的分配在录取场再作安排。

2、录取纪检监察组。负责招生录取过程的监督和信访工作。

组长:蔡俊雄

组员由门诊部主任阮贤德和参加本次录取工作的一名系领导组成。

招生办副主任刘泽煊为驻省录取场联络员。

附件二:韩山师范学院2008年录取时间表

录取批次

录取时间

A

艺术类

711日至712

文科、理科、体育

720日至724

A

艺术类(潮州师范)

82日至84

文科、理科(陶瓷学院、潮州师范)

89日至813

B

艺术类(陶瓷学院)

819日至820

文科、理科(陶瓷学院)

819日至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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