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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山师范学院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2017-05-25 09:5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沙巴体育人才、信息、技术和设备等资源优势,拓展沙巴体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功能和范围,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员工参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规范沙巴体育横向科研项目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并结合沙巴体育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横向科研项目是指企事业单位委托的各类科技开发、应用服务、科学研究等方面的项目,以及政府部门和各类协会(学会)下达的非财政性资金项目。

 

第三条 开展各类横向科研项目,要有利于沙巴体育综合实力的提高,有利于沙巴体育良好社会形象的树立,并合理兼顾各方面利益。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科研处负责横向科研项目的管理,其主要职包括:

 

1负责制订学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规划,参与调研和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政策;

 

2负责校内外科研信息的收集、整理及组织参加各种成果展览会、发布会和洽谈会等;

 

3积极向政府各部门、大中型企业争取应用和开发课题;

 

4按市场规则组织和参加对外技术合作洽谈、对外技术合同的签订、实施、跟踪和检查,协调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纠纷;

 

5负责对外科研服务的各类统计报表、申报材料、合同登记、结题及归档工作。

 

第五条 二级单位配合科研处开展本部门的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工作,其工作职能包括:

 

1制定本部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计划;

 

2参与本部门横向科研项目的论证和洽谈;

 

3负责本部门横向科研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的检查、实施过程中的问题解决。

 

第三章 项目管理

 

第六条 横向科研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

 

1项目经费实行“一项目一账号”的专项管理办法;

 

2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的立项、实施、结题和经费的使用,并负责及时向科研处通报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3项目负责人对技术转让项目的可行性、可靠性负责

 

4、项目报账手续按学校财务制度执行。

 

第七条 项目技术和成果的权益

 

1项目负责人利用学校的无形资产、有形资产、研究条件等所完成的技术或成果为职务成果;职务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归属学校;学校有权就该技术或成果对外签订技术合同;学校有权根据使用和转让该项技术或成果所取得的收入按相关规定进行收益分配。项目负责人不得将职务成果擅自转让或者变相转让;

 

2退休、退职及调出人员在离开学校两年内继续从事在校期间所进行的科研和技术开发项目,其成果仍属学校职务成果。

 

第八条 项目的结题

 

1所有横向科研项目应根据合同中规定的时间按时完成任务,在项目完成后及时结题。具体结题办法为:

 

(1)项目负责人完成书面总结报告;

 

(2)合作方开具项目完成情况的证明(包括釆用该技术所带来的经济效益等情况)并加盖公章;

 

(3)上述结题资料一式一份送交科研处存档管理。

 

2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的,项目负责人须在规定完成截止时间三个月前向科研处提供对方许可项目推迟或终止的书面说明,科研处将根据不同情况予以处理解决。

 

第四章 合同管理

 

第九条 为确保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正常开展,维护学校和科研人员的合法权益,横向科研项目以项目合同形式管理。合同的签订以国家科学技术部印发的《技术合同示范文本》为依

 

第十条 凡沙巴体育各二级单位、教职员工与校外单位之间的科研合作,一律以韩山师范学院名义签订书面形式的项目合同书,并交由科研处备案管理。

 

第十一条 项目合同的签订

 

1.项目负责人结合项目具体情况撰写合同书文本,并登录学校KOA系统中的“审批流程”栏填写合同书内容和上传相关附件,按照学校合同管理办法流程办理审签手续。

 

2.学校KOA系统审批流程手续办理完后,项目负责人将合同书纸质文本提交至科研处办理沙巴体育一方的签字盖章手续,然后再交对方单位签字盖章(也可由对方先行签字盖章后,我方再办理签字盖章手续)。

 

3.项目负责人将签署完毕后的合同书(原件)分别报送科研处、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存档备案。

 

第十二条 项目合同的履行

 

1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项目负责人是负责完成该合同的责任人,必须按合同约定组织力量,按质按量如期履行;

 

2科研处对项目合同具有跟踪检查、督促执行的职能,负责协商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纠纷;

 

3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双方认为合同的某些条款需更改或终止合同,必须由项目负责人提出意见,经负责人所在单位领导签字同意,科研处批准后,再与对方磋商,取得一致意见后,签订补充协议或终止协议

 

第十三条 项目合同的完成

 

1属下列情况之一者,确认合同完成:

 

(1)按合同规定条款执行完毕,并由协作方签发验收证明;

 

(2)合同项目通过技术鉴定;

 

(3)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双方同意终止合同,并签订终止协议。

 

2合同完成或终止后,项目负责人应向科研处提供下列材料:

 

(1)本条第一款中所列文件之一;

 

(2)工作总结。

 

第五章 经费管理

 

第十四条  横向科研项目研究经费,按照谁投入、谁负责的原则,根据委托单位与我方签订的合同进行管理并纳入监管。

 

第十五条  横向科研项目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经费使用范围和比例的,从其约定;在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可由项目组按照与项目相关性原则自行编制经费预算方案报委托单位同意,再经学校科研和财务部门同意后执行。在完成合同任务、经委托单位验收同意的前提下,横向项目经费结余部分按不低于40%用于科研直接支出,按不高于60%以科研绩效的形式直接奖励项目组成员。原则上结余部分必须在半年内办理结账手续,否则收回学校统筹。

 

第十六条 学校提取项目经费的5%作为管理费,用于组织和支持项目实施所发生的有关费用。

 

第十七条  根据省财政厅《沙巴体育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粤财行[2016]66号)规定:出于安全考虑,不提倡工作人员驾驶私家车出差。如驾驶私家车出差,因此发生的费用(如加油费、过路过桥通行费、停车费、保养维修费)不能报销。

 

十八 仪器设备等的采购和报账,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横向科研项目经费不得开支各种赔偿费、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款,不得用于捐款、赞助、投资以及国家规定禁止列入的其他支出,不得为个人牟取私利、损坏学校声誉或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如有违反,将追究相关人员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二十 除项目合同另有约定外,该横向科研项目所使用经费购置形成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均属国有资产。有关资产的处置和使用(包括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应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二十一 使用横向科研项目经费购买被列入政府釆购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包括低值易耗品)等全部物品,按学校招投标管理制度执行。

 

二十二 横向科研项目经费进入学校后,如需开具税票,税费由项目经费支付。项目组成员在经费收支方面如涉及个人所得税或其它税费由个人自行缴纳

 

第六章  奖罚措施

 

第二十 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学校将视情节轻重对其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在职教职工在对外科技活动中违反国家有关法规和学校规定,利用学校的无形资产和有形资产私自对外合作或交易;

 

2退休、退职及调出人员在离开学校两年内私自将职务成果转让和使用;

 

3在对外科技服务中弄虚作假,以欺骗手段取得奖励和荣誉称号的;

 

4横向科研项目中剽窃、侵占他人知识产权和其他技术权益或泄露学校科技成果秘密的;

 

5对外科技服务管理人员有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玩忽职守等行为发生,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6除合同约定的条款外,私自接受或向合作方索取现金、物品者;不认真履行合同,造成合同纠纷,严重损害学校声誉和权益者;

 

第二十 横向科研项目的奖励办法参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第七章  附则

 

二十五  本管理办法自201711起施行。

 

二十六  本管理办法由科研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凡与本管理办法相违背的其他文件以本管理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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