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院长办公会议通知精神,凡已享受住房优惠待遇(住房按月货币补贴不计在内)和购买了东丽B区教工公寓的教职员工继续租用学校公房的,从2008年9月份起,其租用的住房租金一律提高到每平方米8元.现将应提高房租的人员名单及住房情况公布如下,如有疑问或要求退房,请在本月24日前到后勤办校产科办理手续;咨询电话:2523735.
附:应提高住房租金的人员名单及住房情况一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