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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山师范学院教育实习管理细则
2008-11-10 10:00   教务处

韩山师范学院教育实习管理细则

教育实习是高等师范学校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整个高师教育过程的重要环节,既是高等师范教育贯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原则的体现,也是全面检验与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的必要措施。为了提高学生自我锻炼、自我管理的能力,使学生就业前与用人单位有沙巴体育的双向交流机会。学院从2003年开始,本科学生教育实习采取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专科学生全部分散实习。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实习的管理,保证教育实习任务的完成,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一、实习原则

我院师范类学生实习的基本原则是:社会工作的职业要求和学生的思想实际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宏观调控与微观指导相结合,实习与择业相结合,实习内容不断深化。为此,各系在组织管理上要进一步规范,对学生的实习指导要进一步加强,实习成绩的评定要贯彻客观、公平、合理的原则。

二、实习过程的管理

1.各教学院(系)应成立专门的实习领导小组,并安排好分散与集中实习领导的分工,明确各自的职责。

2.学生在实习前按照教务处的通知由各班统一到教务处实践科领取实习介绍信和各种实习材料。分散实习的学生自己联系好实习单位,并将介绍信回执交各院(系)保存。各院(系)应详细统计实习生的有关实习数据并上报教务处实践科。

3.各教学院(系)应在实习前组织召开实习动员大会,让学生了解实习的任务、内容以及实习过程中注意的问题。实习期间应主动与实习单位取得联系,及时了解学生的实习情况。

4.实习结束后,各院(系)要整理好实习生的各项实习材料,按照规定认真做好实习成绩的评定,并将实习成绩和实习总结报送教务处实践科备案。

三、实习内容

根据《韩山师范学院教育实习工作手册》,实习生要完成如下任务:

1.了解实习学校教学工作的基本情况;学科教研组活动情况;班主任工作情况;实习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学生会工作情况。并认真做好笔记接受院(系)检查。

2.听指导教师教学观摩课不少于10节,并做好听课记录。

3.课堂教学任务按《韩山师范学院教育实习工作手册》的要求完成。

4.承担不少于一星期的班主任工作,做好班主任活动情况记录。

5.开展教育调查,并完成一篇教育调查报告(1500-2000字)。

6.完成一篇教育实习的个人总结(2000字左右)。

四、实习成绩的评定

1.实习学校评定的成绩由实习学校评定后随实习生带回;

2.实习成绩的具体评定方法为:实习试讲的成绩占20%,实习学校的成绩占40%,实习结束后,分散实习的学生进行分组汇报讲课,汇报讲课的成绩占30%,如果参加集中实习,则可以不做汇报讲课,成绩由带队教师在实习期间的听课成绩代替;教育调查报告的成绩占10%;最后按照总成绩的排序取各班的前25%实习成绩评为优秀,前15%评为“优秀实习生”。

3.各院(系)应在实习结束后半个月内将实习成绩上报教务处实践科。

五、注意事项

1.要严格遵守实习学校的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要尊重实习学校领导和老师,虚心听取指导教师的意见。

2.实习期间一般不得请假,若病假要有医生证明,并向实习学校负责人(若参加集中实习则向带队教师)请假;事假还需要向所在教学院(系)请假。未经同意擅自不参加实习者,一律按旷课处理,不计算实习所得学分,重新参加实习。

3.未经实习学校领导签字同意,实习生不得擅自组织班级校外活动。

4.实习期间向实习学校借有关的资料和财物,应严格按照实习学校的手续办理,实习结束后要按时归还。

5.严禁实习生在实习期间下江河湖海游泳,以防止发生意外事故;要遵守社会公德,遵纪守法,不酗酒、赌博、打架,实习期间,学生因违法违规造成的国家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应由学生及家长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6.要注意饮食卫生,不要到不卫生的摊位就餐。

7.实习期间,实习生要为人师表,要加强自身的精神文明建设,努力塑造当代大学生的良好形象,维护学院的荣誉。要注意搞好和实习学校的关系,为学院今后实习工作的开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8.实习生如违反以上规定,学院将按有关规章制度处理。

六、实习经费安排

实习经费在各系的专项经费中按学院的有关规定开支。

2005年12月28日

(韩教字[2005]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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