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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山师范学院学生学籍注册的补充规定
2017-11-02 09:30  

 

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沙巴体育学生学籍注册管理,根据《韩山师范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和《韩山师范学院学生收缴费管理规定》,结合沙巴体育目前全日制学生学籍管理的实际状况,特制定本补充规定。

 

第一条  学校将严格按照“先缴费后注册”的原则受理学生注册。没有足额缴纳学费的学生,不能注册。在规定时间内注册,是所有在读学生延续学籍的必要条件。未经注册的学生,不享受韩山师范学院在籍学生的相关权利。

 

第二条  财务处负责审查学生缴费情况,在每学年第一学期第2周内将欠费学生名单转给二级学院,二级学院根据学生缴费情况按规定给学生办理注册手续,对未缴清学费的学生不予办理注册手续。

 

第三条 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等原因,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缴清所有应缴费用的,必须申请暂缓缴费(学生处负责)及暂缓注册。申请暂缓注册的学生应填写《韩山师范学院学生暂缓注册申请表》,交所在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审核并签字盖章,报教务处审批。暂缓注册的时间不得超过经审批同意的暂缓缴费期限。

 

第四条  各二级学院在每个学期考核前两周应组织对学生考试资格的审查。对未办理注册手续的学生取消其参加期末考试的资格。对自行参加考试的,试卷不予评阅,成绩不予登录。已办理暂缓注册手续的学生,可跟班听课及考试,考试成绩由二级学院保留,等学生注册后再录入成绩,考试成绩在注册后生效。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韩山师范学院

 

2017 1025

 

附件【韩山师范学院学生暂缓注册申请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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