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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专业人才聘请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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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26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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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专业人才聘请工作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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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10月份各学院向学校对外交流合作处报送外国专业人才相关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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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交流合作处对应聘人员进行初步审查,联合相关二级学院,对符合条件者进行面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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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面试者,将由对外交流合作处代表学校与应聘人员进行谈判,达成初步聘用意向后报主管领导批示,获批后按学校相关规定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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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对外交流合作处协助受聘人员申请相应来华工作许可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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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聘人员持《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到所在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使(领)馆办理入境工作签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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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聘人员入境抵校24小时内,由对外交流合作处协助到住所所在地派出所办理临时住宿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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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对外交流合作处协助外国专业人才到相关出入境卫生检验检疫局进行体检并为其申办健康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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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对外交流合作处协助完成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申领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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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对外交流合作处协助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为入境外国专业人才办理居留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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