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东胜区人民检察院深入推进检察人员“素质能力提升工程”,倾力打造一支“五强五有”检察队伍,推动各项工作提档升级、高质量发展。截至目前,1名检察人员入选全国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人才库,共有17名检察人员荣获全区十佳公诉人等各级表彰奖励。
一是讲政治强党性,做到“心中有信仰”
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推进党建工作,在4个支部品牌基础上,充分总结近年来党建工作经验,创建“崇法尚正 精严至极”机关党建品牌,一体强化检察人员理想信念,政治能力、组织能力、专业能力和职业道德建设。今年以来,开展“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等主题党日活动9次,组织“双报到双服务双融入”实践活动,党员干部进社区报到服务53人次。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成立“东胜区人民检察院宣讲团”,深入社区、街道面向包联群众开展宣讲活动720人次。按月举行升国旗仪式,组建书画、诵读体育等兴趣组,常态化开展工间操,打造廉洁文化走廊,组织三八文艺晚会等活动,不断提升检察文化软实力的凝聚、引领、教育功能。
二是强学习促发展,提振“眼里有光芒”
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扎实开展“三全式”培训和“三真式”实训学习实践活动,深化运用党组示范引领学、支部研讨交流学、部门自觉主动学、检务督察督促学、创新方式宣传学的“五学联动”学习模式。截至目前,召开党组会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学习21次,组织中心组集体学习会12次,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开展主题教育等内容研讨交流6次,开展全体检察人员“两学一做”培训27次,全员专题政治轮训1次,党组成员讲党课7次,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上台讲课18次。组织意识形态、防灾减灾救护常识等专题培训5次。共计42名检察人员外出参加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业务素能提升等培训,实现员额、检助参训全覆盖。
三是强机制提素能,锤炼“手上有本领”
抓实“周汇报、月调度、季通报、年总结”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商机制,今年以来,共召开数据分析研判会商会议4次,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分析业务数据情况4次,公开业务数据3次。组织庭审观摩学习4次,通过“老师带学生”“真案真庭真人”达到实战演练、促进提升目标。健全完善案件质量“专项评查+重点案件评查+常规评查+人大评议”工作机制,今年以来,开展常规案件评查2次21件,3名员额检察官被随机抽取30件已办结的案子接受人大常委会履职评议,均获得了一致肯定与好评。全面加强检委会规范化建设,根据实际情况吸纳年轻检察官进入检委会,配齐配强检委会委员5名。加大网络运用和多媒体示证,要求承办人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利用内网、多媒体等方式将案件事实证据、争议焦点直观展示,为委员客观、公正发表个人意见提供有力保障。
四是强使命守初心,培养“肩上有担当”
紧扣检察监督职能,聚焦主业求极致。今年以来,监督立案5件,监督撤案12件,提前介入18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18件,提出抗诉6件,纠正漏捕漏诉44人。紧扣司法为民,加大民事裁判案件监督力度,针对利用法律监督模型发现的问题制发检察建议18件,均被采纳。充分运用再审检察建议前置会商机制,通过再审检察建议,帮助人民群众挽回损失12万元。促成民事和解1件。深化运用行刑反向衔接机制,针对危险驾驶案件相对不起诉后未作出行政处罚的问题,向公安机关制发检察建议1件;向东胜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完善立法议案1件。聚焦生态环境、国土资源、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公益诉讼立案65余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9件;督促清理生活、建筑垃圾530吨,并将2起案件中的涉案医疗垃圾依法封存管控,以公益诉讼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五是强制度促清廉,做到“行动有敬畏”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严格遵守《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扎紧织密“制度笼子”。创新“1+1+3”全员督察模式,加强检务督察和派驻纪检内外部监督双向发力,6个督察组共开展日常督察、纪律监督、专项督察60次。深入推进推进“e监督数字管理平台”建设,以“数字”赋能业务、队伍管理全覆盖。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做到“逢问必录”,报告相关事项23件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开展警示教育4次,参加案件庭审观摩2次。充分运用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开展检察长与班子成员、专委谈心谈话6人次,班子成员与部门负责人谈心谈话9人次,部门负责人与检察人员谈心谈话94人次,与派驻纪检组联合开展廉政谈话40人次。
干事创业,关键在人。东胜区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坚持“严管就是厚爱”理念,不断深化“五强五有”检察队伍建设,以检察队伍现代化推动检察工作现代化,为服务保障东胜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