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履不停 做新时代有作为的人民监督员
鄂尔多斯市人民监督员 李欢倪
2021年1月,经鄂尔多斯市司法局、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选任,我有幸成为第二届鄂尔多斯市人民监督员的一员。接过鲜红的聘书后,我意识到这不仅仅是一个全新的身份,也意味着一份沉甸甸的责任。两年来,二十余次的履职经历,也让我对如何做好人民监督员的工作有了更深的理解与思考。
一是加强学习,做专业合格的人民监督员。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监督司法的直接形式。而检察工作是一项具有高度专业性要求的工作,要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监督员,必须知法、懂法。这两年来,我积极参加市司法局组织的任职培训,学习人民监督员的工作纪律与日常工作规范,努力充实作为一名人民监督员的必备知识。此外,我还在业余时间学习国家方针政策,熟悉《刑法》《刑事诉讼法》等履行监督职责必须具备的法律知识。同时,我关注了最高检的“人民监督”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官方平台,随时关注我国司法、检察工作的新举措和新成效,了解和学习全国各地人民监督员的履职案例,切实提高自己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积极履职 做朝气蓬勃的人民监督员。由于我是第一次接触人民监督员的工作,从第一次履职时的新鲜到如今的游刃有余,我对自己的履职状态逐渐充满自信,对“主动监督、大胆监督、如实监督”也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切身的体会。两年来,每次参与监督,我都会围绕活动主题认真思考、踊跃发言,给出监督建议,力求每一次发言、每一条建议都能做到真实有效、公平公正。2022年,由于个人工作调动,我的工作地由康巴什区转移到了杭锦旗,到新的工作岗位上后,我第一时间向市司法局汇报自己的工作地变更情况,请相关负责人给我派发属地在杭锦旗的监督任务。在杭锦旗的这一年,我参加了数次监督活动,对基层院的检察工作也有了更为具体的了解,大大丰富了我的履职经验。
三是牢记使命,做担当尽责的人民监督员。司法机关赋予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活动、依法独立发表监督意见的权利,敢于监督是我们的工作职责,所以,在履职过程中,我始终牢记要以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依法、独立、公正履行监督职责,敢于说“真话”,实现对案件的有效监督。2021年,我参加了一件本市影响力非常大的案件的公开听证会,由于案情复杂,听证事项多达十余条,所以听证会从早晨一直持续到下午。在这整整一天中,承办案件的检察官、法官、民警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表现出的专业态度和对当事人的耐心,都让我印象深刻。在经过数轮的答辩,由全体听证员对听证事项一一给出听证意见,我根据办案人员介绍的案件事实及其相关证据,就案件事实、法律适用等问题与其他听证员进行详细讨论,对案件存在的疑点提出自己的意见,力求明辨真知,立场公正,给出有效的听证意见。
回顾我的履职经历,不知不觉中几乎覆盖了检察机关的“四大检察”和“十大业务”,这些司法活动第一现场的参与经验,对我来说十分珍贵也十分难得。在每一次的履职中,从人民监督员的视角,我也看到了新时代司法行政机关、检察机关效能建设的提升。我将加倍珍惜人民监督员的光荣使命,继续做一名让人民群众信服,让检察机关放心的人民监督员,为推进司法改革、强化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