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寻法理情的平衡点,多角度促进司法公正
鄂尔多斯市人民监督员 刘蒙
2020年,我有幸入选首批鄂尔多斯市人民监督员,开始了我的履职生涯。作为一名律师,曾经的办案人员,更深知其中责任的重大和监督机会的来之不易。人民监督员制度是对检察机关检察权实现监督的制度,是人民群众有序参加司法、监督司法的重要形式,充分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履职两年以来,我多次参与了公益诉讼如食品安全、醉驾处罚等听证、检察机关不起诉案件、不立案案件的具体案件听证、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听证、监督庭审等多项活动,我充分利用自己的法律知识和社会经验,力求找寻法理情的平衡点,多角度促进司法公正,在监督的同时提出更有利于人民群众的好建议,更好的履行人民监督员的职责。
一是恪守法律底线,见证履职。我参与的具体案件中,办案检察官严格按照听证流程,充分保障各方听证参与人的权利,严格恪守法律底线,坚持不走过场。构筑监督防线,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坚持程序正义,坚守法律底线。二是以理服人,以人民群众的角度,深挖案件本质。每个案件背后,总有其发生的原因,人民监督员以人民的角度去考虑案件,让检察机关在坚守法律底线同时,考虑到事情发生原委,在案件的酌定从轻从重情节中予以考虑。三是以情感人,更好的化解社会矛盾,让司法更有温度。在释法明理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情的感化作用。让冷冰冰的法律条文变得有人情味,在严厉打击犯罪的同时,也为预防犯罪、化解社会矛盾做好铺垫,人民监督员可以用以情感人的方式,向检察机关提出一些意见,让我们的司法更有温度,更好的修复社会关系。
人民监督员,作为社会监督的重要力量,我很荣幸参与其中,在两年履职中我提出了很多意见,自己也在为了更好的履职而不断学习。今后,我会继续发挥自己的优势,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多提意见和建议,找寻法理情的平衡点,多角度促进司法公正,敢于行使权利,为促进司法的进步作出自己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