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是检察机关的法定职责和义务,也是尊重人民主体地位、主动接受民主监督的重要体现。鄂尔多斯市检察院三项措施增强办理实效,保证办理质量,认真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办理责任。建议提案凝聚着代表委员的智慧,是对检察工作的真知灼见。办理建议提案,对于促进检察工作落实,改进检察工作作风,密切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18年,鄂尔多斯市院承办重点提案“建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资产处置机构”。鄂尔多斯市院加强对提案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检察长切实承担起办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分析研究,带头分解任务,带头督促落实,把提案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严密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分管责任领导,指定专人具体负责,限定时限抓好办理落实,确保提案办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是创新工作方式、务求办理实效。鄂尔多斯市院立足职能,与会办单位沟通协调,确保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办理效率。采取办前、办中、办后“三见面”方式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系沟通,认真听取意见,找准解决问题的途径。凡具备条件可以落实的立即办理。暂时不能落实,创造条件逐步落实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严格按照办理建议提案工作细则的要求办理答复建议提案准确答复,力争使代表委员建议提案办理满意率达到百分之百。
三是严格时限要求,加强督办落实。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内部交办,在三个月内办复。办公室对承办部门的办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通报办理情况,确保高质量完成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