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监管场所监管秩序安全稳定,增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质效,近日,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曹子刚一行深入伊金霍洛监狱、鄂尔多斯监狱开展春节、“两会期间”安全防范检察工作。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郃忠平,刑事执行检察部门人员参与检察。
曹子刚代检察长一行实地查看了伊金霍洛监狱、鄂尔多斯监狱和派驻检察室场所,详细了解监管执法规范化建设等情况,并与两所监狱有关领导就监管执法、安全防范、在押人员权益保障等工作开展交流。安全防范检察期间深入两所监狱监管区,针对生产车间、生活区、伙房等重点部位进行检察,并现场反馈检察发现的问题。
就春节和“两会”期间监管场所安全防范工作,曹子刚代检察长强调: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监管安全无小事,监狱要始终绷紧安全这根弦,杜绝麻痹思想,压实安全责任,持续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二是要强化安全防范措施。要全面掌握服刑人员思想动态,及时疏导、重点管控,有效消除安全隐患。三是加强人文关怀,传递司法温度。切实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对年老体弱等重点监管人员及时进行检查治疗。四是强化协作配合。检察机关与监管场所要牢固树立共赢理念,加强沟通联系和协作配合,共同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