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养殖污染 水生态 检察建议+调研报告
【要旨】
针对江河源头养殖污染影响下游河段水质及流域水生态系统的问题,检察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开展整治,运用“河长+检察长”“检察建议+调研报告”等方式,促进流域水生态环境系统保护。
【基本案情】
东江是珠江流域三大水系之一,是香港和广东部分城市的主要供水水源。东江源头的贝岭水在安远县境内称为镇江河。近年来,由于生猪养殖,不规范的农业生产活动导致镇江流域水质富营养化,造成水葫芦大面积爆发,严重破坏水生态环境及水生生物栖息环境。经抽样检测,该县出境断面水体中总磷含量0.11mg/L,超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总磷含量评价标准。
【调查和督促履职】
江西省安远县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安远县检察院)依托“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发现,镇江河黎屋组、社山村等河段水葫芦大面积滋生,绵延安远境内水面超7公里并顺河而下,镇江河下游地区普遍存在水葫芦滋生问题。2023年3月27日,安远县检察院决定行政公益诉讼立案。经实地走访、调取资料、无人机航拍等方式调查发现,沿河乡镇养殖污水直排是导致水体富营养化的主要原因,其中位于东江源国家湿地公园的三百山镇禁养区存在养殖生猪、污水直排等问题。
安远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针对三百山镇多家养殖场在禁养区违规养殖造成镇江河水污染问题,县生态环境局未依法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县农业农村局未严格履行畜禽养殖区域划定及监管职责;三百山镇人民政府未依法履行属地管理职责。2023年4月3日,安远县检察院依法分别向上述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对三百山镇辖区生猪养殖污染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加强联动协作,整治河段水体富营养化问题。
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召开专题调度会并联合开展全县生猪养殖整治专项行动。经整治,三百山镇禁养区的生猪已全部被清理转运;东江源头各乡镇关停97家“小散污”养殖场,推动248家养殖场完善配套环保设施,并严格施行环保设施匹配标准,禁止超过环保设施承载力超规模养殖,严禁向河流排入不达标的养殖污水;制定水葫芦长效管控工作方案,拨款420万元用于专项清理整治,集中打捞水葫芦1.8万吨。2023年6月,安远县人大常委会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调研,专题视察镇江河水生态环境。实时监测报告显示,镇江河出境断面水质达到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标准,水体中总磷含量明显下降,水体富营养化问题得到改善。
为巩固整改成效,安远县检察院开展养殖污染“回头看”,实地走访全县各乡镇养殖场,发现普遍存在环保设施建设不完善、运行不规范问题,经调研后形成《沙巴体育全县生猪养殖环保设施运行情况的调研报告》送县政府,推动全县生猪养殖污染整治持续、规范开展。
【典型意义】
流域源头养殖排污造成水体富营养化,易导致流域水质破坏、水生生物的稳定性和多样性降低,进而影响饮用水安全、水生态环境保护以及水体生态系统平衡。检察机关聚焦东江源头下游河段水体富营养化致使水葫芦滋生蔓延,危及饮用水安全问题,追根溯源查明上游造成水质污染的原因。通过提出检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养殖污染整治和水葫芦专项清理,推动对东江水系生态环境和生态系统保护,保障粤港澳大湾区饮用水安全。